中国的公证文书,需要到德国驻华大使馆的盖章,以便公证文书能获得德国当局的承认,不至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公证文书在德国的法律效力。
★ 可办理事项:
一、民事认证
出生双认证、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结婚证、户口本、护照、驾驶证、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职业资格证书、证明双认证等(全部涉外民事事项都可以办理)。
二、商业认证:
报关单、产地证、出口登记表、代理合同、单位派遣信、发票、价钱单、检查检疫证、商检证、授权书、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注:为了确保您的双认证可以顺利办理, 请联系海证邦公证双认证专员为您服务。
★ 材料准备:
1.公证书原件;
2.申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证证词需要翻译,如使馆有特殊要求,则需按使馆指定语言翻译,可联系海证邦专员为您提供服务。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老客网上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