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的福音——税收奖励、个人独资企业

发布: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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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某建设公司被税务机关稽查发现利用虚假合同逃税,将本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点数为17%)开具为建筑安装发票(营业税发票一种,纳税点数为3%),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即便在审理期间时该公司已破产,公司破产后,法定代表人仍被追究逃税罪刑事责任,并且法定代表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并移交至某派出所。
由于金税三期的正式运用,此系统结合大数据与云计算的强大数据支撑。企业的发票流、合同流、资金流必须合一,否则通过金税三期的扫描后如若不正常就会出现预警,然后税务机关就会着重抽查企业的情况,导致不必要的麻烦。通过这个系统,企业的成本、收入、利润、银行账号和应缴税额都了如指掌。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开发票等手段进行偷税漏税逃税的违法犯罪活动。
而本身作为利润非常高的建筑企业来讲面对这么大的税收压力,合理合法的节税该如何做呢?
从2016年营改增实施和19年我国政府提出为企业减税降费,实行增值税改革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从当前的10%的税率降至9%,此举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税收,给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具体怎样去操作还要看企业自身的选择。
随着这些措施的推进,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奖励政策,比如重庆、江西、海南等,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招商,给予入驻企业税收扶持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下面我给大家提供两种税收优惠政策供各位读者选择。
一:在当地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操作合规,合法节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对于入驻的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收入10% 的利润率实行核定征收,综合税率.5%-2.1%。
二: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务筹划,成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利用园区政策享受税收奖励。享受地方财政留存最高50%-70% 的比例。
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生存力和保持企业的竞争力,优化员工待遇与合理的人员结构,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等等,当然还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收入,但都要基于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
GZH:税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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